A 政府管治的不同面向
1. 社會主義民主建設
1.1 推行政治改革的原因
a. 政治原因:中共把管治國家的程序由個人化轉向制度化、集體化,提升執政能力,藉以減少民怨和加強政府的凝聚力。
b. 制度原因:政治改革有助精簡政府的架構,提升效率。
c. 經濟原因:改革開放引進了巿場經濟,須制度上保障產權利益和經濟自由。
1.2 政治改革的各項措施
l 執政黨的自我完善措施:運作制度化、執政為民,強調善政。
l 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:提升人大地位,但在代表性、組織和制度上仍有不足。
l 維持人民政治協商制度:加強多黨合作,諮詢社會各界的意見。
l 擴大基層民主:可以透過直接選舉,選出村民委員會及城巿居民委員會。
2. 法制建設
l 國家領導人多次強調「依憲治國」,黨和政府人員必須尊重憲法。
l 健全法律法規:現行憲法和有效法律涵蓋經濟、政治、社會、環境和文化等方面。
l 建立完善司法系統:加強人材培訓、提供法律援助、確保公平審訊、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、增加審訊透明度、加強普及法律教育。
3. 嚴懲貪腐
貪污問題影響人民的生活和對政府的信心,官民關係惡化。
近年反貪腐行動擴展到各級的軍隊和政法系統,查辦了大量違法違紀官員。
4. 理順中央與地方政府的關係
4.1 中央向地方下放的權力:包括人事及行政權、經濟決策權及立法權。有助提升行政效率,加快改革進程。
4.2 地方濫權對政府和人民的影響:隱瞞地方流弊,損害公眾利益;個別地方政府入股商企,形成官商勾結;地方政府以發展為名,大肆拆卸歷史文物,令文物、環境及人民健康受損。
4.3 中央政府的回應:建議地方政府簡政放權:司法方面,在地方建立巡迴法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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