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區域協調發展的特點
目標是在全國劃分為四大區域的基礎上,充分發揮不同地區的比較優勢,通過深化區域合作,促進各區之間的互補和發展。
四大區域的分工明確,以免各區惡性競爭,重複建設,長遠而言促進共同富裕。
政府投資重心由東部向中西部轉移,並利用東部的優點帶動中西部的發展。
2. 西部大開發
基礎設施建設、生態保護、發展科技教育、發展有特色產業。
措施推出後,西部經濟規模大幅擴展,生產總值和人均全年收入均有所增加。
公路、水壩和電信設施等基礎建設亦迅速發展,加快西部現代化的步伐,亦加強了內陸與沿海的連繫,方便跨國公司在內地建立生產基地。
產業結構仍以國企為主幹、西部主要功能仍是提供自然資源和原料,但開墾土地破壞自然生態環境和原居民的生活,另外技術人才短缺。
3. 中部崛起
進一止發展為糧食生產基地、工業生產現代化、發展為交通運輸樞紐、推進城鎮化。
由於基礎設施配套、高技術人才及產業結構仍屬落後,均影響其進一步發展。目前中部地區僅佔全國貿易額的5-6%。根據2013年度《中國城巿競爭力排名》,僅武漢名列十五大之列。
4. 振興東北
推動東北走新型工業化道路,發展電子商貿、物流和銀行業等,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國企重組,並發展現代農業。
措施推出後,東北地區的經濟增長速度加快,與全國差距逐步縮小,糧食產量連創新高,固定資產投資亦顯著增加,人民收入有所改善。
但相對東部,東北地區仍然落後,而且仍存在國有經濟比重過高,產業結構偏重工業、民企偏弱等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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